1935年美国儿科学会提出,凡活产新生儿的体重等于或小于2500g者为早产。在以后的临床应用过程中人们认识到,胎儿生长受限时孕龄和胎儿实际体重之间可以有较大差异,因此,1961年世界卫生组织规定了早产孕龄的标准,将妊娠周数不足37周分娩者定为早产,但没有规定低限。国内外对早产定义的期限不统一,目前我国对早产的定义为自末次月经第1日计算,妊娠满28周至不足37周分娩者。人们根据孕龄将早产分为3类: 1、发生在妊娠20-28周的为极早早产,占5%。 2、<32孕周的为早期早产,占10%。 3、妊娠在32-36周的早产为轻型早产,占85%,也有学者又将32-36周进一步划分成两个亚组,将32-34周前称为中型早产,而将34-36周的早产才称作轻型早产。
孕妇
妊娠满28周至不足37周的孕妇患病概率1.2%
子宫颈扩张 先兆早产 胎膜早破 阴道血性分泌物 难免早产
无传染性
89%
30天
根据不同医院,收费标准不一致,市三甲医院约(4000――8000元)
宫颈检查,产科B超,催乳素(PRL),妊娠周数的判断,羊水结晶检查,IgG抗B-效价测定,IgG抗A-效价测定,预产期推算,羊水与尿液鉴别试验
支持性治疗 康复治疗
早产是指在妊娠37周以前,过早开始分娩。
妊娠28周以后须防早产。预防早产有以下几个方面: (1)治疗孕妇的急性或慢性疾病(急性如高热、病毒性肝炎、急性泌尿道感染等,慢性如心脏病、各种原因高血压、严重贫血、重度营养不良等)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