胎赤 ,病证名。出《证治准绳·幼科》。初生儿头面肢体皮肤发赤,多因胎中感受热毒所致。婴儿禀受不足,触冒风邪;或由于断脐,疮痂未敛,致使风邪侵入体内,蕴结为热。 由母体脾胃积热,传给胎儿所致。表现为婴儿出生后,身热皮肤湿红,形如水烫火伤之状。还可见壮热呕吐,精神不宁,睡易惊醒,手足抽掣等。治宜清热和血,用清热解毒汤。如小儿出生之初,由于皮肤娇嫩,骤与外界接触,出现鲜红色斑者,数天后可自行消退,不必药治。
新生儿
0.01%
睡觉时突然抽搐一下 高热 难入睡或易惊醒
无传染性
98%
1-2周
根据不同医院,收费标准不一致,市三甲医院约(2000――3000元)
尿常规,便常规
药物治疗 支持性治疗
胎赤者,因孕妇过食辛热之物,以致毒热凝结,蕴于胞中,遂令小儿生下头面肢体赤若丹涂,故名胎赤。
胎赤胎中受毒热,生后遍体若丹涂,清热解毒汤极妙,蒋氏化毒功效殊。
胎赤胎中受毒热,生后遍体若丹涂,清热解毒汤极妙,蒋氏化毒功效殊。